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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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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21日上午8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会议在河北东方美术学院成功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周南照及常务副会长李维民同志分别主持了上下午会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顾问瞿延东同志和“高专委”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有关人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原河北省教育厅厅长、河北省民教协会会长田洪波及石家庄东方美术学院院长甄忠义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主任王文源传达了2010年2月23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预备会议精神;高专委秘书长张忠泽同志做2010年工作计划报告。

    全体与会同志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讨论热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随后,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审议并讨论了2010年本届理事会的工作计划要点,商讨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今年工作计划中的具体事宜。并就今年各项工作进行部署与安排。
 
    瞿延东顾问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她建议工作上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工作,同时也对本次会议进行高度肯定,她认为:本次会议是一次团结的会议、是一次求真务实的会议,是一次富有成效并对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产生深远意义的会议。

    会后,与会同志在甄忠义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石家庄东方美术学院,东方美院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和甄忠义院长的执着办学精神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工作会议纪要

    2010年3月21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高专委”)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工作会议在河北石家庄胜利召开,本次会议由石家庄美术职业学院承办。“高专委”顾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瞿延东同志,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王文源同志、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原河北省教育厅厅长田洪波同志和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建通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高专委”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周南照、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副理事长陈宝瑜、王守实、刘剑锋、周玉树、徐绪卿、王志峰、董新华、范彦江、牛三平、顾德库、郭健、肖薇、文东茅、顾德库、黄清云、甄忠义、胡正出席会议。杨雪梅、韩方希、张学军、胡建波分别委托相关领导代理出席,王元良、周孟奎、周作宇三人请假。秘书长张忠泽、副秘书长俞建明、马学雷,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共27人参加会议。
上午8时许,周南照理事长主持会议。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田洪波同志致词,他介绍了河北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并代表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祝愿会议顺利召开。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甄忠义院长对出席领导和参会人员表示了热忱的欢迎。

    周南照理事长首先就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做了简要的阐述。

    李维民常务副理事长主持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讨论。李维民副理事长简单总结了《纲要》的几个创新点:第一,是两个重要,即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改革的重要力量;第二,清理和纠正歧视民办教育的政策;第三,对本科、硕士、博士授予权的认可;第四,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第五,两个“参与”,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他指出,从总体上来看,《纲要》内容给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有利的契机。与会同志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对《纲要》提出了许多建议性的意见。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王文源副秘书长向与会同志传达了总会2月23日会长预备会议的主要精神,并介绍了总会2010年的工作计划,包括学习和宣传《纲要》、组织建设、召开年会、开展推优、清纠工作等。同时,他建议高专委2010年工作应该以组织建设工作为重点,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更好地为民办高校服务。

    会上,张忠泽秘书长汇报了高专委2010年的工作计划草案,与会同志针对工作计划中涉及的项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形成了以下意见。

    第一,高专委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组织建设,包括会员发展和建档、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

    第二,2010年开展民办高等教育典型人物和典型院校的评选活动,以此鼓励先进,并推动民办高校向高水平人才培养目标迈进。

    第三,2010年4月份召开全国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研讨会。

    第四,开展国际交流活动,通过举办国际教育论坛、国内外校际合作、合作办学等形式加强民办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和境内外合作。

    第五,通过年会或论坛等形式开展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和办学质量的研讨。

    第六,启动中国民办教育历史博物馆建设,通过了黄河科技学院筹建的申请报告。

    第七,开展民办高校教材使用和编写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试行民办高校教材研发工作。

    瞿延东顾问最后做了总结性讲话。她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成绩,指出这次会议时间短暂,内容丰富,团结紧张,认真有序,充分体现了民办高校的凝聚力。她建议高专委2010年的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思路,做好会员发展、部门设置和制度建设,并做好对《纲要》的贯彻执行,可以召开年会专门围绕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来研讨。最后她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提出了希望,强调民办高校的发展重点应是突出特色提高办学质量。民办高校要建立全面的质量观、全面化的质量标准和科学的发展观。

    会后,与会同志兴致勃勃的参观了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 。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10年第一次会长会议在深圳召开

    为了总结2009年协会工作、研究部署2010工作并决定有关重要事宜,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第一次会长会议于3月30日在深圳召开。协会顾问、会长、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各专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40人出席了会议。

    陶西平会长和王佐书常务副会长主持了会议。王佐书常务副会长做了协会2009年的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报告;各专委会汇报了2010年的工作要 点。与会同志围绕会议主题,讨论热烈,大家在充分肯定协会过去一年工作卓有成效的同时,对今年的工作安排充满了信心。

    陶西平会长最后做了会议总结。

    协会顾问潘懋元、梁公卿出席会议;本理事会理事长周南照、常务理事长李维民、秘书长张忠泽出席了会议。

    会后,与会同志参观了深圳职业训练学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修改建议论点选编(现场讨论)

黄清云(上海建桥学院院长):

    《纲要》谈到了三个“重要”,即“民办教育要成为重要增长点”“民办教育要成为重要力量”和“政府要将民办教育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这是令人鼓舞的。但是需要进一步明确一些问题:

    第一,民办教育怎么样成为重要增长点,怎样从政策落实。第一是政府要鼓励社会力量来举办民办学校,现在大家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是政策上支持不够。分类指导有 利于鼓励社会力量来出资办学,应进一步界定清楚合理回报。第二是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在政策上应落实。目前师资队伍的不合理政策使民办教师队伍高水平 教师流失严重。第三是进一步明确在资金方面的政策。公共财政应该向民办教育投入,要提出具体化措施。

    第二,民办教育怎样体现成为重要力量。《纲要》第三十九条“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能否让民办高校先来试行。比如去行政化,民办高校本来就没有行政级别。 首先要给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资产过户后在财务管理上应该稍微放开一点。从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而言,机制体制灵活是一个很好的保障。

    第三,怎么体现政府要把民办高校作为重要工作。应该落实把民办高校发展纳入到地方政治经济发展规划里。政府要怎么样来引导,怎么样给民办高校一个发展的空 间,让它跟公办高校竞争,体现它的特点。具体一个事例,建立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时应该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处”,而非“民办教育管理处”。

 

马学雷(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这一点要删除。建议我们的出发点不应该是民办学校是不是营利,而是学校是否对我们国家的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

 

牛三平(山西工商职业学院院长):

    《纲要》里不应该强调营利性非营利性,教育都应该是公益性事业。

 

顾德库(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学院):

    第一,建议不要再争论营利性非营利性,用政府法规来引导发展。

    第二,要抓住主要矛盾,就是教师的待遇问题。确立民办高校“民办事业单位”性质,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公平地位。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在全国形成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化发展,倡导诚信办学、依法办学、民主办学。

 

徐绪卿(浙江树人大学副校长):

    第一是要体现民办高校的办学空间的问题,升本、申硕、申博等重点应该放在民办高校上,提高我们高水平学历人才的培养。只强调是重要增长点还不够的,要确立民办优先的观点。

    第二是要体现民办高校教师的问题怎么解决。归根到底是教师待遇问题,是教师退休后的问题,要从国家政策上明确提出来。

    第三是民办高校的优质化问题。要明确指标性,比如建设100所高水平民办高校。目前提“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不明确,分到高校具体有多少要说明。

 

周南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第一,《纲要》关于转变教育发展的方式,如何转变?一是要转变领导的观念,转变教育发展的体制。建议将民办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列在总体战略里面。二是要转变 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三条:代替市场,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弥补市场,国家公共资源应该弥补市场的需求;制定市场游戏规则和标准,保证公办学校和 民办学校的公平竞争。

    第二,《纲要》中没有体现民办高校的合作关系问题,这应该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来。

    第三,要把民办教育的发展列入战略目标。将“建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放在战略目标内。

    第四,要鼓励社会资本介入教育中,要肯定民办教育投资的回报。

 

王文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纲要》中对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没有体现,如:第一,民办学校教师的根本问题——民办教师的地位问题,人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第二,民办学校真 正的办学自主权没有体现,怎么去落实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如管理、专业设置、招生等;第三,民办学校的机构属性问题,现在什么都不是,“民办非企业”, 所以很多政策都落实不了;第四,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民办高校的空间;第五,制度的问题,如税务、财务等制度都比较笼统,不清楚。

 

瞿延东(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第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改为“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从教育部到地方都要真正建立,有了机构才能真正突出;第二,《纲要》强调“自主办学共同发展”, 要“依法自主办学”应表述民办教育发展的重点是什么,重点应该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发展方向、增长点、改革的方向再进一步明确;第三,完善发展政策,如法 人结构、性质、教师政策、政府等,政策法规应该保证;第四,建议实施“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工程”或“民办高等学校质量提高工程”。

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
十条修改建议

王一兵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顾问
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计划专家、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2010年3月18日)

1.关于制定2010-2020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两个核心问题

    起草和修订纲要时,提出和讨论一下以下两个问题,也许是与一系列关键问题和目标设定相关的:
    1)教育部能解决多少问题?教育部能解决什么问题?

    这次规划纲要的制定中提出的问题之多、之难、之复杂,全国、全民期望之高、之迫切,不同理念、不同流派、不同主张、不同利益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博弈之激烈、 意见集中和统一之难度,教育部所面临的来自上上下下的压力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教育部究竟应当解决并能够解决哪些问题?纲要草案似乎并无清晰答案和思 路。我建议,教育部的主要责职应当集中在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大政方针上:如教育地位的提升和保障教育经费的逐年增长;教育、国家、市场、社会既相互促进 又相互制约的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和健康运行;教育在保障国家统一、中华文化传承、民族和谐、凝聚中的功能和作用;对外教育交流渠道的扩展和国家、国民利益 的保护;放权、分权必然导致教育向多样化、多元化发展以后如何保证全国范围内的必要的起码的统一性和同一性;信息收集、监测、研究、发布、服务和新理念、 新经验、新实验的传播等。其主要手段就是通过修改、修订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块分配国拨经费,信息服务,督导,加上法律规定和允许的必要的行政手段, 来达到宏观调控和引导的目的。我认为这应成为纲要修订中的一个十分明确的指导思想,未来十年教育宏观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衡量本次纲要制定是否成功的标尺 之一。

    2)这次2010-2020年的规划纲要能解决多少问题?能解决什么问题?

    这次我国纲要面临和要提出对策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源自于我国几千年的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长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及其长期滞后的体制改革;教育体制、内 容、模式和学生素质与快速崛起的经济和迅猛到来的全球化趋势要求之间的巨大差距;市场化大潮的冲击及其大大超出人们预料的对学术生态的负面影响;社会诚信 体系的失落和学术腐败的蔓延、文风、学风、校风不正;教育投资的长期欠账造成的城乡和地区间的巨大差距、优质教育短缺和过度甚至白热化的竞争;师资素质低 下、课程专业设置过死、内容老化、教师和学校领导缺乏或难以有革新和创新冲动和热情,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非一日之功、一家之功,而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长期 的社会系统工程,由此引出了上述问题。为此,不仅需要智慧,需要抓住主要矛盾,需要指明方向,需要勾画前景和定出较为具体的目标,而且,每一个目标的提出 需要有根有据,指明实现的路径、时限、经费和法律保障、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和问责程序。由此,我建议,规划既要让人们受到鼓舞,又要让人们了解和理解我国 面临的教育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解决的难度;既要设定一系列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又要紧紧抓住关键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提出明确而有限、可实现、可持续的目 标;既高屋建瓴,又平实、可信。这样的纲要也许会使人们对其所定目标的实现更有信心。

2.明确立法保障和问责的具体路径

    文稿(指征求意见稿,下同)对未来十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远景做了全面而诱人的描述,有一系列的许诺,反映了社会大众和领导对改革和发展我国教育 的强烈渴求和期望。但为实现所作许诺而订立的保障条款十分空乏和一般,不足以提振人们的信心。为此,建议在保障条款中增加立法保障和问责的具体路径,内容 可包括:

    1)规划纲要中的重要许诺,凡涉及制度层面的,要求相关部委和司局在一到三年内完成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相应修改;

    2)我国没有宪法法院,监督和废止行政部门出台的与宪法或相关法律相抵触的法规、政策和政府预算,弹劾拒不纠正与宪法和相关法律相抵触的法规、政策和预算 的政府官员,应成为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职责;选民有权对相关的本选区的人大代表进行问责;明确高校依法应享有的权力被侵权时的上诉程序和途径。

3. 关于高校改革、大学章程和所谓“大学去行政化”问题

    大学去行政化被部分学者和媒体炒得很热,但我并不认为这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和深层次问题。高教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从我国实际出发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通 过有效的立法监督和保障,明确划分政府和大学的关系和边界,建立学校内部行政、教学 科研、学术、人事、财务、学生管理、对外交流、社会参与的民主决策和相互制约的决策机制,确保大学自主办学的权力和健康运行和发展。“去行政化”将是其中 一个环节,只有这样,去行政化才有意义、才有可能。

    文稿提出各高校要制定学校章程,这触及到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保证大学自主权的一个核心问题和举措。国际上无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一个大学的章程一般 都是通过国家或省、州立法机构通过批准的,一部学校章程就是专门为一所特定学校制定的一部法律,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相关学校的办学方向、使命、特色、自 主权、控制和管理机制和模式等,也是政府、学校、市场和社会处理相互关系时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学校保护自身利益和办学自主权的法律防护墙。要求学校制定 章程而不明确章程的性质和制定程序赋予章程的法律功能,其意义甚微甚至没有意义。同样,一般作为学校章程中关于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最重要部分的大学董事会或 理事会的建立,也只有作为具有法律功能的学校章程的一部分,才有实质意义。

4. 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文稿重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实,要保持学校安定和谐,需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尤其是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但更需要学校做好与学生切 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教学、行政、后勤、生活保障等等,保证学生所受教育的质量和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求职竞争和生存能力。建议改成“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 的校长负责制,选择少数地区和学校继续试行校长负责制”。

    如果原意不作任何松动,建议至少在表述方式上调整一下,因为这两层意思放在一个句中,构成了明显的逻辑上的不通:即党委领导不负责,校长负责不领导。

5.  加上“受教育是基本人权”

    强调和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是文本一大亮点、民众期待和政府施政重点,建议加上“受教育是基本人权”这一普世价值,以增强教育公平的伦理基础。理由如下:

    1)我国强调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未来一代将是越来越完全意义上的“天生的数字化一代(2009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面临的将是越来越全面的信 息社会和知识社会,没有有保障的受教育包括接受一定程度上的高等教育的权利,就谈不上生存权和发展权,因此,应当承认和写上教育是基本人权;

    2)这一观点来自国际人权宣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宣言,中国是签字国或参与通过的国家;

    3)这与我国宪法相关条文是一致的。

    为此,应淡化义务教育是政府责任,非义务教育则主要是个人责任的观念。私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学生的权益应当同样得到政府保护。

6. 关于引进国外评估

    文稿提出“教育国际化”和“培养国际化人才”是与时俱进的又一大亮点,是办学和人才培养理念上的一个突破。提两条具体建议:

    1)试行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团不定期地对我国教育整体或某一层次、某一类型教育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供我国决策参考,可发表,亦可不发表。

    2)要求和鼓励负有争办世界一流大学任务的学校或其他有志于此的学校,试行请国际同行评估,可从学科评估开始,逐步扩大到系、院甚至全校。没有这个自信和勇气,如何争当世界一流和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

 7.  关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定义和基本标准

    文稿第三条提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的体制、三十一条再次提出“体制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目标,十分必要,也非常诱人。纲要有必要弄清过去体制改革滞后的基本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的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路径和时限,如:

    设定完成考试制度改革和全面推行学分制的期限;

    改变中国几千年来和计划经济中延续下来的“全国大一统”的治理理念,教育部只做应当做、能够做和做得好的事情,同时,通过分权,大力增强省市统筹能力和体制创新活力,鼓励教育向多样化发展;

    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在本省市范围内、在教育部分层次、部分类型中和部分学校之间推行学分、学历和文凭互认,逐步扩展到在全省市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和所有学校之间互认;

    允许和鼓励发展程度相近的省市之间谈判,逐步实现省市之间和一定区域内的学分、学历和文凭互认;

    下大力气突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互认和互通,为高考不佳而进入职业教育轨道、私立学校的年轻人提供重拾信心、重新选择的机 会,可参考美国社区学院的经验;同时,应当在普通高校开设相当数量的必修和选修的职业教育和技能课程,既可以提升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又增加了共同和 互认的领域;等等。

    文稿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而没有对何谓教育现代化进行定义,并提出几条标准。建议对此提出定义,并从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教育管 理、教育设施、师资水平、教育普及程度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评估的标准。这样,也有利于各省市和地区确定努力目标,分批进入现代化阶段。

8.关于“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稿关于总的教育方针定义中仍然使用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议改成“培养有体魄、有道德、有知识、有能力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和从业人 员”。原“建设者和接班人”提法,过于空泛、笼统。在实际社会生活中,面对走出学校大门、进入五彩缤纷、结局常大相径庭的人生的学生来说,他们是否一个个 成了我们定义中的建设者,尤其是接班人,常常难圆其说、难符其实。造成一些失业青年和被称为“蚁族”群体的人们的埋怨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年轻人只要走出 高校大门皆视自己为“人才”,对到中小城市和后进地区发展视为“屈才”,对毕业后不能很快找到工作难以接受,因为他们一戴上红领巾就被国家定为“接班人” 这都或多或少同我们的方针客观上被视为国家某种意义上的正式承诺,又定位偏高,不完全切合实际有点关系。

9.开放远程教育的功能和定位

    如何为开放远程教育在面向未来的教育体制中正确定位,是关系到未来教育体制如何变得更加开放、灵活、更能适应建立学习型社会、适应信息社会和知识社会要 求、跟上世界教育改革大趋势的重大问题。本人有幸连续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1998、2005和2009年三次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在2009年大 会上发现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开放远程教育的地位的变化和提高。双模式(即既有传统面对面教学,又提供远程和网上课程)办学成为时尚,混合式学习 (blended learning)已成为越来越受青睐的学习模式,成为教育体系中最具活力、最具革命性和创新潜力的部分。我国虽然建立了一批网络学院,实际上是两袈马车 两张皮,与学校母体没有太大关系,即没有对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向双模式、多模式发展发挥影响。作为我国开放远程教育开拓者和主力军的电大系统,长期处 于被边缘化的状态,虽然在被限定的层次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拿到世界上一比,则成了我称之谓的“历史最老,规模最大,恰层次最低的开放大学”。造成这一 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教育主管部门长期走不出传统教育办学理念和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管理远程开放教育。我国不能再继续无视这一大趋势了。然而,这次文稿长达 27,000字,只在成人教育部分出现了四个字于此相关,即“开放大学”,没有提及这一领域面临的任何问题、挑战、形势、潜力、前景和十几万电大员工、几 百万学生的长期而无奈的呼吁,说明状况依然如故。本人曾在“中国远程教育”2005第11期和上海“开放教育研究”2010年第一期分别发表了一论和再论 中国电大的定位和办成世界一流开放大学的道路两篇文章,可供参考。

10.关于建立国家高等教育拨款、教育考试指导、教育咨询等机构问题

    文稿借鉴一些国家教育运行机制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建立上述等五个机构,但没有对这些机构的功能、基本责职、架构、成立程序、法律地位、与政府的关系、经 费、人员来源和身份等作出原则规定,给人们留下了可能起作用也可能不起作用、反而有可能徒增机构和冗员的疑问。国外的经验说明,只有通过立法保障其行使所 赋予职权的必要的独立性和自主权,通过立法明确其与政府和服务对象的关系、组织架构、人员素质要求、经费来源,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只有这些机构真正起 到了所赋予的作用,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才能从纷繁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才能集中精力,高屋建瓴,从法律、政策、国家战略的高度对这些实际上为自己办事和打 工的机构进行真正的所谓“宏观指导”。对于掌管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的教育部来说,这样做恐怕更有必要。(篇幅所限,本文内容略有删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座谈会纪要
(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0年3月18日上午9点,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在黄河科技学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协 会副会长乔鸿钧主持,部分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负责人、部分民办学校校长和专家参会。会议有两项内容:一是胡大白执行会长简要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 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背景及温总理座谈会情况。二是讨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民办教育的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大家一致认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反映了人民的心声、意愿和要求。《纲要》的内 容具有全面性、时代性、借鉴性、目标性、指导性、规范性、开放性等特点。《纲要》的制定必将对我国教育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大家讨论热烈,也提出了一 些意见建议,现归纳整理如下:

一、增加条目

    会议认为,在《纲要》的第二部分,即发展任务里,要增加民办教育这个条目。《纲要》第二部分发展任务中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 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这些教育涉及的有纵向的,也有横向的,但没有民办教育,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在发展任务中,没有民办教育是不全面 的,会对民办教育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从管理体制、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在发展任务中,将民办教育单列出 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建议在《纲要》第二部分增加民办教育专项栏目,应明确提出到2020年,民办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发展重点。

二、充实内容

    1.关于民办学校的性质和地位。民办学校定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很多具体事务中,实际是按照企业来对待的,这是不能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的根源。建议第43条增加“民办学校为民办事业单位,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内容。

    2.关于“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会议认为,应特别注重清理各省、各市对民办教育的限制、歧视的规定。如:有些地方在执行“两免一补” 时,仅对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有的地方甚至在招生工作会上公开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不准填报民办学校;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公办高校由财政负担风险 金,而民办高校由学校自己负担。

    3.关于“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会议认为,应保障民办学校的教职工在社保、医保上和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同等待遇, 建议出台社保基金分担政策,由政府、学校和个人分担;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的合理流动问题、工龄连续计算问题。保障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升学、就 业等方面和公办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建议第43条增加“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享受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贴,其标准参照同级公办学校免除 学杂费标准执行。”建议在第2条促进公平涵盖的内容加上“促进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的公平”。

    4.关于“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代表提出“民办高校的用人自主权”,即引进人才时档案可直接存放在学校,不用经过人才中心。建议在第12章第35条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中,增加“民办学校自定招生范围、招生标准、招生方式”。

    5.关于“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代表认为,对于达到一定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国家应根据办园条件、社会声誉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奖励;应加大 对民办学校征地、建设实验室等工作的支持;在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科研经费等方面,政府可以给学校一定的补贴。同时,应出台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 优惠贷款政策。建议第43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 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以防止政策在基层成为一句空话。

    6.关于依法管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从上到下都要有主管民办教育的部门。对民办教育的评价,要制定合适的评价机制,不宜搬用对公办高校的评价机制。应检查 各地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落实情况,各省市对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差很大,建议立法部门到落实较好的省市考查调研,把他们的政策全国推广。应出台具 体的措施使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乐于支持民办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
(三江学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对民办高等教育,即第43、44条中内容:

    1、明确各省、自治区一级教育厅应设专门分管民办教育发展的处、办;
    2、明确民办高校(学历教育)为事业单位性质;
    3、明确民办高校(学历教育)的教师、学生与公办高校平等的法律地位的相关主要内容;
    4、明确清理并纠正对民办高校的各类歧视政策的主要内容;
    5、明确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扶持政策的具体主要内容,如在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不同类别的情况下分别给予的补贴,设奖励等级。须有专门的民办高校评估考核办法;
    6、明确实现以上补充内容实施的具体时间要求。
    7、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很重要的一条腿,对于办的较好的健康发展确有发展全图的民办高校,应给予一定的硬件支持,如无偿提供部分教学用地(如黄河科技、上海杉达等当地政府都给予了支持或者提供廉价的土地支持);
    8、在审核办学条件时,应区分公办与民办等多种不同类的学校,区别审核,对民办校要按综合条件来考虑,对于土地证要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并考虑学校办学的特定因素,对创办以来租用土地自己建校没发生过任何纠纷的学校,应该允许发放办学许可证;
    9、对民办学校办学在政策上应给予支持,对通过省级批准立项的重点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示范中心的建设等都应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经费支持;
    10、在各级政府下达的有关文件中,对民办学校的学生应享有与公办院校学生同样的支持待遇,切忌民办高校学生不在内。

再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生存与发展
 ——从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40%说起
(浙江三联学院  胡正、李海峰)

    让人盼望以久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在今年“两会”期间和我们见面了。3月2日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周刊在北京翠宫宾馆 举办了中国民办教育贡献力并《规划纲要》意见征集座谈会,全国政协、人大、教育部相关司的领导和教育系统、民办教育的“两会”代表及部分民办教育机构负责 人出席了座谈会,我也应邀出席并发了言。去年“两会”期间,我和李海峰老师曾在3月4日人民政协报上发表《建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生存与发展》一文,因为 座谈会上发言的时间太短,言犹未尽,因此,我和李海峰老师把我们这一年的思考,结合《规划纲要》再写一篇文章,向关心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展的同行和专家们 请教。

    一、如何实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的目标

    这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中提出到2020年,“高等教育大众化水 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要达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大约要增加600万在校大学生,相当于平均每年增加60万,如以办万人大学计,相当 于每年办60个万人大学,连续保持10年。即使现在的公、民高校能扩招一部分学生,需要新办的高校仍是一个大数目。这么大一个增量,主要通过什么途径来实 现?“规划纲要”中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四十三)提到:“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对这条,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民办高等教 育是今后10年高等教育的重要增长点”。作为重要增长点,我们来初步量化一下,10年高等教育增量的50%由民办高等教育来承担,也就是民办高等院校增加 300万在校大学生,平均每年增加30万。由现有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扩招,可以解决一小部分,剩下的还要新办民办高校来解决。我国目前政策是:“鼓励出 资办学”,而不是投资办学,没有投入产出机制,民营企业家对办学不感兴趣,此路不通。还有一条可行之路,从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选择办得好的院校,升格为民 办高校。回顾过去20年的历史,我国现有的300多所民办高校,90%从专修学院升格而来。1993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 纲要》,其中二、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中(10)成人教育中规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种成人教育机构,可以发给毕业生写实性学习 证书;毕业生要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文凭考试或自学考试”。正是根据这一条款,教育部推出了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制定了专修学院(高 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准入制度,使专修学院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机构蓬蓬勃勃发展起来,到2000年全国有专修学院1282家。这前后,一些通过 学历文凭、自考助学迅速壮大的专修学院,开始申请升格办民办高职、民办高校,这才有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事实证明,只要有好的政策,并 不要政府花钱,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就能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升格民办高职和民办高校的强大的后备军。目前我国还有专修学院近千所,如果教育部制定政策继续支持 专修学院的发展,并重新制定办校标准和准入门槛,允许办的好的专修学校、培训学校升格为专修学院,允许符合办学标准的机构申办新的专修学院,使全国的专修 学院保持在1000所以上,那么每年有3%的专修学院升格为民办高校,一年可增30所民办高校,10年可增300所民办高校,相当于现在的民办高校数量再 番一翻。这300所民办高校平均每所万名学生,可达300万在校大学生,为2020年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消化掉50%的增量,也实现了“规划纲 要”中“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的目标。

    二、如何制定政策支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展

    2005年教育部叫停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后,专修学院的发展遭遇了寒流,2007年全国专修学院下降到905所,2009年下降到866所,比 2000年鼎盛期下降了1/3。2009年民办专修学院普通遇到全日制自考招生困难,专修学院的数量将会进一步减少。

    专修学院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成果,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专修学院,就没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今天。专修学院对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品种,对扩大内需 和增加就业,对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对我国高等教育补充和发展继续教育,对探索教育和市场接轨和推动教育改革,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专修学院目前仍是我国 民办教育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浙江,以专修学院为主的助学机构,还承担着全省6万多自考生的全日制助学任务。但现在专修学院的生存遇到极大的困难。就当前 的情况看主要面临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民办专修学院在省教育厅没有强的主管部门,专修学院属高等教育机构,本应高教处管,但高教处从来未管过,在有学历文凭时,专修学院是成教处管的,现在 成教处不管了,划归计财处管,但计财处不了解情况很难管。因为没有强有力的主管部门,专修学院得不到政策指导,发展方向不明。

    2、现在专修学院的主打产品之一是全日制自考助学,但自考原是为业余学习者设计的,合格率、毕业率偏低。现在高中毕业生来读全日制自考,脱产学习3—4年,平均毕业率只在20%左右,毕业率低,严重限止了全日制自考助学的发展。

    3、全日制自考助学这块蛋糕,普通高校来介入,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一般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也来争夺生源,加上09年起高考生减少,专修学院面临生源困难。

    4、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中有很多民办院校免税的政策,但税务部门不断来要求我们交税,虽然经过交涉09年仍未交,但这把剑始终在头上悬着。

    5、专修学院没有国家一分钱的经费,但办学场地租赁、教学、人力成本不断提高,办学越来越困难。

    以上所述,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专修学院有进一步整体走弱,逐步走向消亡的趋势。为此我们在此呼吁教育部领导和“两会”代表关注专修学院这个群体的生存现 状,能制定政策支持专修学院的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上有“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 作”这一条,所以这方面的建议不必再提了。我们其它提4项建议:

    1、改革全日制自考助学的现状,吸收原学历文凭试点的一些优点,建立一种适合实际情况,能较大幅度提高毕业率的全日制自考助学制度。

    2、普通高校退出全日制自考助学领域,除全日制自考助学外,普通高校在社会上举办高等教育范畴的成教、远程、留学、研究生等合作教学点,要限在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这一层次合作。

    3、进一步明确对民办院校的免税政策,我国的高等教育国家都是有经费补助的,但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为社会培养的大学生,却没有任何补贴,我建议能否全日制 自考助学机构每培养出一名取得专、本科文凭的大学生,国家根据人头给助学院校一次性3000—5000元经费的补贴。

    4、希望教育部能为专修学院重新制定规划、政策和发展目标,继续扶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成长,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建立强大的后备军。

    三、支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展的四大好处

    1.不用国家投入。民办专修学院对升格有积极性,程序完善,都是过去实践证明可行的。

    2.因为升格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样有利于引导民办专修学院办学者把办学积累都投入到继续发展中去。

    3.民办专修学院还和高校合作,举办各类成教、远程、研究生等成人学历教育项目,也举办各类职业技能证书培训。这次“规划纲要”已专设第八章继续教育,并 提到“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等目标。而民办专修学院既是继续教育的主力军,支持了他们就是支持了继续教育的 发展。同时我国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其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今后10年中不可能平均发展,有了民办专修学院这个后备军,教育部可根据情况灵活掌握。全日 制高等教育的需求大的年份、需求大的省份可以在民办专修学院中多升格一批民办高校,反之可以少升格。

    4.我国现在城乡小学已大量闲置。很多希望小学都没有学生,这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如果我们现在建很多高校,很可能几年、十几年后也会出现空置。但民办 专修学院的校舍主要以社会闲置学校和闲置厂房的租赁为主,他的教师主要是社会兼职为主,既盘活了社会资源又降低自身的风险和投资成本。同时我们认为,实行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并不应完全依靠全日制高校,专修学院也可承担一部分任务,在美国。相当一部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社区大学贡献的。

    美国虽然有85%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其实毕业率只有40%几。也就是说,美国虽然有这样高的毛入学率,但其实毕业的只是其中50%,很多人只是参加了高等教育学习而已,这样的学习方式由民办专修学院来承担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认为,不管是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支持高等教育发展还是支持继续教育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都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他们是一支进可攻、退可守,左右 可作战略机动的力量。因此我建议在“规划纲要”中加一句,继续支持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这一句可放在这次“规划纲要”第八章继续教育(第二十五)第六行 “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继续支持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在2010年的春天里,我们迎来了《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很多内容让我们欢心鼓舞,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民办教育的又一个春天即将到来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高等教育方面
应有更大突破
(西安欧亚学院院长  胡建波)

    舆论认为,本次的《规划纲要》凝聚了一些教改共识,直面教育现实问题,有诸多突破、创新和亮点。但站在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者的视角,我认为《规划纲要》在高等教育领域并未就核心关键问题达成共识,还应做出更大的突破。

    高等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未突破现有教育管理体制

    可以看到,《纲要》第三部分就体制改革问题所提出的诸如放权、改变政府职能、扩大教育开放等很多设想,其核心仍然是在现有教育管理体制框架之内进行设计 的,对于市场化改革和竞争环境建设几乎只字未提。这反应出,《纲要》并未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方向及核心理念、价值观问题达成共识,未能走出现有的集权 体制和行政计划模式。

    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例,《纲要》对此的提法,在国家宏观层面仍然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大学层面则基本都是现有教学管理模式中的已有做法,而保障措施依旧是教 学评估,只不过在评估主体上作了很笼统的改进设想。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关键要重新定义什么是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路径究竟是什么?其 根本是让学校在市场环境下充分竞争,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培养、建设竞争秩序,而不是自己当运动员来竞争,其次是解决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

    关于评估,应完全转变主体,倡导和支持由行业协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教育质量的评估,政府退出评估活动,改而对评估机构进行认证,通过评估制度本身的竞 争,建立能够使供需双方获得对称信息的正向反馈机制,解决信息不畅通问题。《纲要》对此的提法仅限于“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而已,在当前提升教学 质量的迫切要求面前,其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高等教育改革的愿景应该是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竞争体制。这是大势所趋,业内也多有讨论和共鸣。不改变大方向和教育管理体制,高等教育领域的诸多问题将 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只有让大学在市场竞争中比拼,高等教育才能获得发展的活力和根本动力。《纲要》在这一核心关键问题上改革力度明显不够,该思路再开阔一 些,步子迈得再大一些。

    缺乏行动方案和时间表,如何实施让人存疑

    纵观全文,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纲要》通篇都是在提“我们要怎么样”,“我们应该怎么样”,设想很多,而“到底怎样去做”才能让这些设想 落地却很匮乏。即使在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当中,虽然看起来是要保障前述三部分的设想得到实施的措施和手段,但仔细一分析就发现,实际上相当于是就前面的设想 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设想,可谓“设想的设想”,仍旧难以看到具体的实施方案。此外还可以发现,从目标、任务到保障措施,当中似乎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逻辑和 因果关系,措施很可能保障不了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这其实反应了战略规划中的一个常见问题,那就是制定易,执行难。战略的有效执行,首先必须要定出能够具体衡量的目标,并在进行关键成功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设 定行动方案;然后要根据战略需要对目标和行动方案进行分解,包括按照时间作阶段性分解,按上下层次关系作纵向分解,以及按照责任主体横向协同分解;再次, 战略的另一重要要素是匹配,需要加强各方面的配置资源,以支持和保障目标实现;最后,还必须有专门机构负责对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显然《纲要》在 这些方面都是缺失的,不知道如何保障执行和实施。

    注重方法论,是制定有效战略规划的重要保证

    前述只是我个人对《规划纲要》在整体和宏观上所表现出来的两个不足之处。实际上,全社会对《纲要》高度关注,但都容易陷入具体问题的讨论和评判,关于制订 规划纲要的方法论问题却遭到忽视。而方法正确与否,对最终结果往往至关重要。就笔者所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的“规划纲要”在制订方法上存在着一些缺陷。

    一是缺乏对利益相关者的分析,并且在制订过程中没有给予各利益主体最起码的博弈时间和空间,结果往往导致规划方案不被广泛认可,难以付诸实施。二是缺乏对 外部环境、自身资源和能力的研究分析,没有数据支持,最后做出来的规划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主观判断的色彩更浓。三是《纲要》依然是文科思维的产物, 基于文科思维的惯性,纲要文本一般都比较正统,内容比较大而空,模糊笼统,很多目标都不具体,难以衡量。四是缺乏协同的执行和行动方案,导致规划的制定和 执行严重脱节。

    对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一、就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理念、价值观以及共同愿景进行认真讨论,明确把市场化和竞争机制作为大的战略原则和方 向。二、明确规定用战略管理的系统方法来制订总体方案。方案要以对外部环境及自身资源能力的综合分析为基础,也要特别重视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三、选取 有关国家或地区作为学习的标杆,分析其发展史,甚至可以聘请海外相关人士为顾问。四、重视执行方案的设计。五、重视教育规划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形成持久 的规划管理体系和流程,比如成立专门机构,来管理国家教育规划的制定、执行监控、分析评估及更新调整,让规划纲要滚动发展和完善。

民办高校应体现“三自主”
(青岛滨海学院)

一、民办高校应增强招生自主权

    民办高等教育对我国教育的未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格局,应是国办大学满足大众的高等教育需求,民办大学满足大众的多元教育需求。基于这 种观点,以高考为唯一途径,分数为唯一标准,指标需完全审批等为核心内容的这一公、民办高校完全相同的招生机制,限制了市场的选择作用,也使学校失去了市 场选择权,这对目前日趋增长的教育多元需求及未来高等教育格局的形成极为不利。从近期看,公、民办高校在地位、实力和所受待遇上,都有着明显差别,但招生 方面的同一机制和模式,使民办高校招生在生源质量和数量上整体处于尴尬境地,还使民办高校付出了更高的招生成本,这对急需扶植的民办高校是雪上加霜;从长 远看,完全相同的招生机制,极大剥夺或消弱了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其灵活的办学机制难以和市场形成对接,在招生方面无法发挥作用,消弱了民办高校办学 活力,对我国未来高等教育公、民办高校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也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建议作如下改革:

    第一,增加每年高考次数,原来上海市增加的春季高考可以作为参照或改革的基点。

    第二,自主计划内招生不应仅限于国办名牌高校,民办学校也有权自主命题来招收考生,至于哪些人愿意投考,由市场决定。这样就能保证民办高校招收到适宜的学生,在培养人才质量和办学声誉等多方面,都能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在保持目前高考机制的条件下,也可采用统一高考考试和招生分离的战略,把招生自主权还给学校。要相信民办高校有了自主权会承担起自主的责任,进而形 成多元化考试制度和多元化招生制度的统一。比较可取的是借鉴日本的两次考试制度,把高考当成一种资格考试,民办高校再根据自己的特色组织考试来最终决定录 用人员,很显然,这对培养大学特色,尤其民办高校 “特色”很有帮助。
    第四,本科录取批次可以定位两个层次,即提前、重点批和本科二批,取消本科三批次。目前,本科三批几乎就是民办本科的代名词,取消这种称谓,对本科录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还会消除对民办高校本科教育的人为歧视。
二、民办高校应增强专业设置自主权
    目前,高等学校的专业,走的都是国家审批之路。同时,大体统一的专业结构,相同专业几乎完全相同的教学内容是目前高校在专业设置和教学方面的共同局面。民 办学校在这一专业设置机制下,和国办大学面目相同,难以形成自己的特色,出现了两个严重不适应,即不能适应社会市场多元化的人力资本需求和学生的个性发展 要求。现在,学生信息量大,自我意识强,而随着市场社会的发展和竞争加剧,差异性和特质性更成为市场追求的东西。我们千所大学专业面貌一致的局面,恰恰磨 掉了学生的差异性、特质性和个性,如此一来,学生读完了自己的专业,就难以适应就业市场的要求,学校学生的“出口”就会被堵死。民办高校没有财政扶持,学 生学费相对高,花钱相对多却同样难就业,不用多年,民办高校倒闭将不会是危言耸听。
    建议民办高校应进一步获取自主选定专业、设定专业课程、选择专业教学内容及教材、编写相关教材的权利。从专业及课程选择和设定上来说,应当以民办高校及其 教师、学生和专家为核心,共同选择和设计民办高校的校本课程,丰富具有民办高校特色的内容,强化民办高校的特色建设。
三、民办高校应增强收费自主权
    高等教育收费,是扩大教育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民办高等教育来讲,合理收费就更为重要。所谓合理收费,应该这样理解: 一是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必须满足学生培养的成本,否则,说提高质量,就有骗人之嫌;二是学校的收费,能保证学校在勤俭办学、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学校发 展;三是学费额度由市场说了算,而不是靠统一标准来规定,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只要有人拿得出且愿意拿出,这种收费数额就是合理的。
    而现行高校收费管理体制采用的是现下的所谓成本核算这一公民办高校统一的管理机制,统一限定了高校收费数量。国办高校有财政做担保,如果让学生为培养费用 全部买单,的确说不过去,采用核算后规定数额的办法有其合理性和必需性。而民办高校既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必须按市场机制运作,才有其出路。既然民办高 校满足了大众多元的教育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应该根据多元教育的类别实行多元收费,多元收费的标准,也只能让市场来决定。

民办学校理应定性为民办事业单位
青岛滨海学院

    温家宝总理在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科技领导小组会上作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重要讲话,讲话中他明确指出:“要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为什么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因为要实现国家确立的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仅靠国有教育机构,仅靠政府投资办学是十分困难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尚处在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国家财力有限,穷国办大教育全靠国家政府投资是不可能的,更无法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民办教育发展。因此,全国上下 都必须要深刻认识到民办教育是我国整体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它作为新的增长点加以大力推进;必须两条腿走路,努力促进公办、 民办共同协调发展。
仅以我院为例,我院是青岛市唯一一所民办本科学校,建校于1992年。迄今为止,国家没有给我院投资一分钱,但我院已为国家培 养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三万余人,为国家节约办学资金2.4亿元,连同学院积累的固定资产6.6亿元,共为国家创造价值达9亿元人民币的财富。学院自身也为 社会创造了近千个就业岗位,为优化当地的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加快发展民办教育,于国于民都是极为有利的。
    怎样才能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对民办学校需要重新定性,变“民办非企业”为“民办事业单位”。因为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 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既然民办学校所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民办学校自然应是“民办事 业单位”,怎么会成为“民办非企业”?
    我国把民办学校定性为“民办非企业”,这早已经成为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制订的制度性障碍,由此导致许多问题纠结难解:一是民办学校只能按企业标准为教师上养 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后教师领取的养老金与公办教师相差很多,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合理有序流动,这已经成为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一个最主要瓶 颈;二是不公正、不明确的税收政策困扰民办学校发展问题无法破解;三是学校用地以及水、电、气等各种本该享受的公用事业收费待遇,被打了折扣;四是民办学 校的会计制度只能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并不适用这一制度,由此出现了制度空档。究其原因,是大多数地方政府部门在实际运 作时把民办学校等同于企业来对待,结果是民办学校虽然从事和公办学校一样的事业,但诸如税收、建设、教师待遇,特别是在教师养老等方面,民办学校和公办学 校差别巨大,形成了目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现象,明显违背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条款。这也是导致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不能健康 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民办学校陆续关门的现象。
    2008年初,湖南省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湘政发〔2008〕1号)。《决定》在全国首次以省政府文件 的形式认定 “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由“非企业”到“事业”,不仅在税收、建设、教师待遇,特别是在教师养老方面有了大的区别,更重要的是真正贯彻落实了《民办 教育促进法》,真正落实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法律地位。这一定性的变化,为原先久拖难解的诸如税收、建设、教师待遇,特别是在教师养老等方面,提供 了解决难题的突破口和制订相关配套政策的接入口。实践证明,湖南省政府的这一决定受到了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拥护,极大地调动了民办学校干部、教师的工作 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它促进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合理有序流动,解决了长期困扰民办学校健康稳定发展的师资建设这一根本性问题。
    由于全国更多的省市自治区目前还都把民办学校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因而也就成了制约我国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根本问题。建议借这次制订《国家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之机,把我国的民办教育机构均如湖南省那样定性为“民办事业单位”,果真如此,我国的民办教育“源头”就犹如引进了“活水”,定会 再次出现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的
修改建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月28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我会随即下载翻印分发部份民办学校学习,并专门召开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座谈、讨论,及时收集修改意见,现初步归纳如下:
一、总体评价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投入大、时间长、征询广、专家参与,最终形成的文本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方针清晰、战略目标正确、战略主题确切,既着眼长远,又 立足现实,是一份指导我国未来1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的制定过程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民主科学 决策精神。但鉴于我国教育随着改革的深入,矛盾突出复杂,涉及国家社会诸多方面,《纲要》修改的任务依然艰巨。主要是:一是需要更加解放思想,需要党和国 家高层领导重视和决策。二是要分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抓大放小,逐步深化解决。三是不能就教育论教育,需国家相关的体制改革启动来配套。四是尽早考虑制定 实施方案,把原则的规定具体化,便于操作。
二、几点主要的修改建议
    《纲要》对当前中国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有所呼应、有所回答。但以下几点尚需高度重视:
    1、教育投入问题。我国教育的老大难问题,是教育的投入长期不足,教育部已经呼吁了多年,但都得不到解决。《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 费支出要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这一指标,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已提出,但至今没有实现。原因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没 有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完不成目标,谁来负责?建议在《纲要》中应该明确,谁来负责这个目标的实现,完不成,如何问责?
    2、思想的解放可以更大胆些。《纲要》虽然提出了许多突破性的措施,如大学去行政化、逐步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等,但还有值得探索之处。袁贵仁部长讲过: “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许多问题没有现成答案,需要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决策、科学执政,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例如,干部任 用制度的改革。《纲要》应主张大学校长应该走职业化道路,此外,能否不再由上级任命,由学校教师进行选举。否则虽然取消了高校的行政级别,干部仍是行政任 命,学校行政化问题仍难以解决。又如,办学多元化方面,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各行各业都在引进外资,教育上能不能再开放一点,加大外资引进,加大社 会资本的引进,国有公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高等教育也可有少数学校改制。此外,对教育的某些问题尚未涉及,例如政治理论课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等,不能回避。
    3、对学校的管理放权不够,还可以再宽松些。教育部现在管的事情太多。《高等教育法》已经对高校的组织和活动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就放手让高校去做,让高 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进行科学研究,不过多干涉。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已达75所,能否考虑教育部不办直属 大学,最多就只管北大、清华等“985”大学,其余的让地方去管,以便有更多的精力进行宏观管理。
    4、加快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已经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随着改革的深入,已经很不适应。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这几年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数量在不断 地增加,但总体感觉是越来越难办了。民办学校的身份性质、教师的身份性质、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问题、税收问题、不一视同仁等问题几乎困扰所有民办学校,建议 明确提出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或新出台《私立学校法》;建议给予民办学校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
    5、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的时限和比例要求,并随GDP的增长按一定比例增长。

关于《简报》第一期中“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的更正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2010年第一期《简报》中“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 育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中“吴国良  绍兴越秀外语学院院长”应为“吴国良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执行院长”。

    特此更正,敬请谅解。同时感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对《简报》工作的批评和支持。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主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抄报: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吴德刚部长助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顾问
    抄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常务副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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